3.15.2010

學以致用

了追求文憑,就必須要學一些沒用的東西,這種結果只是保障了那些教沒鳥用學科的老師,但又一定要有上過才能拿到文憑。換言之,老師們的供需受到外力的影響而扭曲了。如果每一堂課,都像是考證照去上課一樣,每個人只需要選擇自己想要的學科念,要上好的老師的課,可能成本也會增加,或許是冷門時段還有空位,或者是學費會比較貴。但每個人可以依據需求自己選擇。而每個老師可跟認證機構購買認證,這個可以是原來學校的行政單位,也就是這些單位確認這個老師打的分數是真實的。學生、老師、認證單位的關係,就像是病人、醫生、醫師執照國考的關係一樣。

就業市場上,證照已經越來越比文憑重要,因為分工越來越專業,資訊科系畢業不代表真的有電腦基礎能力,反而是證照在手更能證明自身能力。如果能夠把一般科系、也能夠導入類似證照制度,完全廢除文憑制度,這樣的教育才是最符合需求的制度。而目前很多證照的條件是文憑也是要廢除,因為沒有任何邏輯性的關係,只是保障無用教師的工作而已。教育,是可以是志業,但絕對是一門商業,完全回歸供需關係才是王道。

3.11.2010

我贊成廢除死刑

然我贊成廢除死刑,但已經定讞的死刑該執行,畢竟不能昨是今非就否定過去,這種事情不該溯及既往,不然應該要把包拯挖出來鞭屍,因為他狗頭鍘什麼的不知道砍了多少人。

被害者家屬的心情什麼的,那這樣要是車禍被撞造成終身殘廢的,是不是也該把造事者的腿打斷?不然受害者(還不只是家屬喔!)的心情誰來顧?再者,謀殺、意外殺人的人不就都該判死刑?因為家屬都是喪失了親人,不會因為犯罪者的作為或想法而有差異啊。而被害者的家屬心情如果是重點,那死刑犯就沒家屬喔?他們的家屬又犯了什麼罪,要跟受害者的家屬承受同樣的喪親之痛?死刑只是一種復仇,而不是一種懲罰,而且是造成更多人(更多的家屬)的心靈傷害。這種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的邏輯,我認為是不文明,而且根本是報復心態,而不是矯正心態。

但有些人就是該死,但這裡的該死應該只是形容詞,不悔改的人怎麼辦?其實,法律為何要在乎他有沒有悔改?很奇怪的是,很多犯人在法庭上被輕判的主要原因居然是他犯後深感懊悔,而我飯後只會打嗝放屁而已。犯人後來怎麼想,跟他做了什麼事有什麼關係?我覺得法律應該是針對他的行為造成的影響作判刑依據,而不應該依據他事後的感受決定刑期,或決定減刑出獄等等。

我認同終身監禁,但不是養他一輩子,畢竟犯人跟公務人員程度上還是有差,雖然多數本質都是米蟲。有很多勞動服務是多數人不願意做的,或是高危險的工作,例如可以要犯人去整理垃圾場,把可用的回收資源分類出來,這樣可以更加環保,而工作環境又能與世隔絕。或者是颱風來時,關到各大山區觀看是否有土石流產生,有的話第一時間回報,不然也沒人去救他們等等。

生命,是天賦人權,人不可以做出大於自己能力範圍的事情,決定另一個人是否值得繼續活下去。

3.09.2010

我對健保的看法

灣的健保,其實是一種所得稅,因為是隨著收入而累進計算。不要被保費兩個字騙了,它是所得稅。而且是有低消的所得稅。

會用這種方式計算所謂的健保費,其實是一種社會救濟制度,也就是說,錢多的人應該可以多付一點,來貼補全民的醫療支出,這根本跟國民健康無關,根本是一種民粹的加稅制度,然而這種方式在濫情的社會主義國家很適用,因為社會氣氛被塑造成有錢人是有原罪的,所以「劫富濟貧」是符合社會期待的一件事。

好的保險費,會依據被保險人的相關決策成本來決定保費,舉例來說,在美國常吃超速紅單的人,第三責任險保費就會比較貴。我不清楚台灣的保險是否有相關差別費率,例如同樣條件下,金門屋主保地震險會不會比花蓮屋主來的便宜,理論上應該會是。而這些保費的差異,來自於決策成本的不同,決定在地震多的地方買房子,自然就要負擔多一點保費,因為地震發生機率增加了。愛開快車的人,也會因為這個「嗜好」而多交一些保費,畢竟其他保險人來分擔決策成本是不合公平正義的一件事。


那為了國民健康,就應該改革健保制度,而不是拼命的提高稅率來補黑洞,因為劣幣驅逐良幣,提高稅收只會變相鼓勵基金的浪費跟誤用。先從支付端來看,現行的健保給付是一種嘩眾取寵的產物,連個感冒要都可以健保給付,反而不給付創新或罕見疾病的醫療措施或藥物,這是本末倒置的事情,因為人可以想辦法減少感冒的發生,或預防較常見的疾病,這是自主管理可以做到提高健康能力的事,健保應該是給付後者,讓真的有重大疾病的人無後顧之憂,而減少常見疾病的給付,變相強迫每個人更加關心自己的健康,難道國民健康的定義是感冒時有免費的要可吃,而不是多運動提高免疫力呢?

再從收入來看,要導入依據決策成本決定保費高低的制度,忘記所得稅吧!該用社會救濟補助的部分,回到社會救助的體系裡去,而不要把兩個混淆在一起執行,例如消防員或警察的保費,可能就需要用社會救濟的方式來補助,畢竟用決策成本來看,這兩個職業的職業傷害很高,保費會較一般人來的貴。我記得一般保險裡面,職業類別會決定保費的高低,甚至礦工這類的職業根本不承保,所以礦工就要靠互助會等社會救濟才能享有保險。

台灣的所得稅表面上看起來很低,實際上加上健保費,還有勞保(國民年金等)後,其實實際賦稅大概是表面上的兩倍,有上班的看一下薪水條,每個月被政府扣掉了多少,那都是所得稅,混淆視聽的名稱不會改變其本質。健保是可以經營得很成功的,看看台灣的有錢人,有多少是靠保險起家的就知道了,政府理論上可以經營得很成功,又可將獲利全民共享,只是這是理論,公務人員的頭腦,唉...但台灣健保如果還是在稅率上打轉,不論分幾級,誰漲誰不漲,最後都會是個大黑洞,要回歸到正常的保險制度,而不是用所得稅的方式去處理,才有可能長久經營下去。